黑龙江齐齐哈尔关于核对“讷河市棚改四号段”棚改区域原始数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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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棚改四号地段”全体被征收人:  讷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决定对“棚改四号地段”各被征收户的原始数据进行核对,现将讷河市棚改四号段”棚改区域原始数据在网上进行公示,请全体被征收人在公示期内到指定地点核对本户数据。  为便于大家核对数据,除网上公示外,征收办公室另外设置了五个现场公示地点,分别为讷河市信访局大厅、征收办一楼、爱民社区、雨亭社区、实验学校。  公 示 期:****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到讷河市实验学校南教学楼七年一班至七年四班提出复核申请。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公示内容,望相互转告。联系电话:****—*******。  附件:“讷河市棚改四号段”棚改区域原始数据表   讷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年*月**日附件*“讷河市棚改四号段”棚改区域原始数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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