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关于经济开发区金鑫家具加工部年产板式家具1.65万m²生产线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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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开发区金鑫家具加工部年产板式家具*.**万m*生产线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经审议,我局已对经济开发区金鑫家具加工部年产板式家具*.**万m*生产线项目作出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告*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通讯地址: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邮编:******文件名称批复文号批复日期批复文件全文备注经济开发区金鑫家具加工部年产板式家具*.**万m*生产线项目批复张经环表审〔****〕**号****年**月**日 经济开发区金鑫家具加工部:你单位《年产板式家具*.**万m*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张家口经开区沈家屯镇张家坊村东。租赁闲置厂房为生产车间及办公用房,占地面积***m*,不新增占地。项目购置封边机、排钻机、开料锯、台钻机、侧孔机、空气压缩机、小型半自动封边机、数控加工中心等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年产板式家具*.**万m*。主要原辅材料为板材。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二、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项目建设。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废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废气:切割、封边等工序产生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封边工序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光氧催化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冬季采暖采用电气设备。*、噪声:机械设备生产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措施后,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噪声:噪声源基本不变,经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木屑和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为部门统一处理。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四、项目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