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利津县交通安全提升工程-智能交通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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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交通安全提升工程-智能交通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采购单位: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利津县交通安全提升工程-智能交通项目
编制时间:****年*月**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利津县交通安全提升工程-智能交通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利津县。主要内容为高速路出入口视频监控系统、危化品专用路线及非专用路线违章抓拍卡口、凤凰大道智能管控系统采购项目。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约***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及数量:
详见附件。
*、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维护交通安全秩序。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项目交付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良好的使用状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对利津县交通安全提升工程-智能交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版发dytlzb@***.com邮箱)派专人递******(地址: 东营市东一路海通创客中心*号楼***室,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津二路与滨港路交叉路口路南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
(*)政府采购机构:******
地址:东营市东一路海通创客中心*号楼***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附件: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