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隆德经好水至兴隆公路(隆德段)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补遗书第001号)[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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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经好水至兴隆公路(隆德段)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
(补遗书第***号)
一、项目名称:隆德经好水至兴隆公路(隆德段)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
二、招标人:隆德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固原市隆德县
联系 人:张主任
电话:***********
三、招标代理机构:山东******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号*楼
联 系 人:赵瑜
电 话:***********
四、补遗事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和省级以上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变更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和省级以上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山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