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关于体外诊断仪器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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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于****年*月**日组织召开了北京******体外诊断仪器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技术审查、现场检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环保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上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体外诊断仪器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
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兴昌路*号*号楼*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检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人:丁重辉
联系电话: ***-********仪器项目监测报告赛科希德验收报告表仪器车间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