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鹿邑县公安局控申大厅、户政大厅、出入境大厅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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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公安局控申大厅、户政大厅、出入境大厅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鹿邑县公安局控申大厅、户政大厅、出入境大厅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受鹿邑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鹿邑县公安局控申大厅、户政大厅、出入境大厅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鹿邑县公安局控申大厅、户政大厅、出入境大厅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鹿采购【****】****号 二、评标信息:评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评标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成员:杨建军、宋义涛、张亚清、尹艳丽、史进兵三、中标信息: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薛帅 证书编号:豫************工 期:**个月质 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第二中标候选人:周******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张丽娜 证书编号:豫************工 期:**个月质 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四、公示发布媒介本公示同时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招标网》发布。五、招标代理费收费 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号)的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金额:*****元。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及近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六、联系方式招标人:鹿邑县公安局联 系 人:马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胜国际*号楼B座**楼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邮 箱:****** 监督部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查看通过评标委员会审查的企业诚信库信息第一标段: a href=第一标段: a hr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