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枝江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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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对磋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的第三节的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商务评议业绩内容原为“供应商提供类似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业绩的合同,每提供业绩一个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最多得*分;(磋商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现更正为“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业绩一个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最多得*分:(磋商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磋商文件以本次澄清文件中修改的内容为准,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澄清文件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采购人:枝江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联系人:张斌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武汉******
联系人:田丽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