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济南市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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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近年来,非道路移动机械已成为影响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来源,据测算,非道路移动源对我市PM**的分担率为*.*%,对PM*.*分担率为**.*%,对NOx的分担率为**.*%。近日,我市发布《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的通告》,明确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范围和管理规定。此举有利于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具有积极意义。我市划定济南绕城高速(G**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G*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G****绕城高速公路南线、G*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以内及长清区建成区范围内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年**月**日之前,禁用区范围内禁止使用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另我市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布超规定限值排放、达不到国家第三阶段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禁用时限。我市拟定的禁用区域、禁用类型、管理要求、监管措施等较为合理,体现了“因地制宜、宽严相济”监管原则,一方面综合考虑我市国二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居多的现状,为避免影响到工程施工、企业生产、居民生活等,我市采取分阶段逐步加严的方式,同时为避免影响到粮食耕收,提出了在“三秋”“三夏”农忙时段,农业机械可不受禁用政策影响。另一方面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本目的出发,将“冒黑烟”、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列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范围,禁止其在规定区域范围内使用。今后,环保部门将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禁用区范围内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从而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