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新电动车故障多 消保委调解终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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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王女士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在不到一个多月的时间内被数次维修,想找商家退换货,却被商家以“只修不退换”为由拒绝。经过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的调解,这起消费纠纷获得圆满解决。****年**月份,王女士在固镇县某电动车商行购买了一款电动自行车,新车骑了没多久,就出了问题,电动自行车无法启动、无法充电等问题。王女士初始以为是小问题,便找商家维修。孰料,没多久,故障重复出现,如此反复,王女士开始对这辆电动自行车的质量不放心了,便找商家要退换新车,商家不同意,只同意继续维修。双方协商无果,王女士便求助于固镇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县消保委与商家取得联系,组织双方展开调解。消保委工作人员向商家宣传了《安徽省消保条例》和《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向其指出,王女士有权提出更换新车。在县消保委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商家最终同意换货,王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固镇县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注意保管好购物凭证和三包凭证。三包期内需要维修,应要求修理者做好维修记录,三包期内如果产品经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可要求商家作换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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