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当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包三)内业澄清和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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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年*月**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的“当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招标公告”,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必须具备的特殊资格条件第*条:“*、投标人应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含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及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专业,其中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需为甲级资质”。
修改为:“*、投标人应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专业范围包含的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及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均须为乙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表中:“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修改为:“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年或者****年财务报告,******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商务评价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五年来的类似业绩”。
修改为:“投标人****年以来的类似业绩”。
*、原招标文件领取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做同步修改,本次澄清和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如有不一致之处,请以本次发布的澄清和修改的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 当阳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王雅兰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东******
联系人: 肖明慧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