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大院亮化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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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大院亮化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受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大院亮化提升项目进行询价招标,现就本次询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大院亮化提升项目
采购编号:HNHJPY-****-**-**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采购内容: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大院亮化采购及安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万元
*.*供货期:**日历天(供货及安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询价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三、评标信息
发布公告日期:****年*月**日
询价日期:****年*月**日**时**分
询价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第四开标室
询价小组成员:陈磊、崔磊、王恒(采购人代表)
四、评标委员会根据询价文件推荐的中标人: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大院亮化提升项目
成交供应商:濮******
地址:濮阳县育民路北段东侧格瑞斯小镇***幢*-***
成交金额:肆拾叁万玖仟玖佰捌拾玖元柒角柒分(¥:******.**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单位联系人:傅新勇
联系电话:***********
五、公示媒体:
本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号)规定的货物采购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元
七、公告期限(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日期为****年* 月 **-****年*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濮阳市融金国际一号楼二单元七楼东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