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开展光明区2018年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年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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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及《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我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年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年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对象:光明区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包括“四上”法人单位、“四下”非私营法人单位和“四下”私营法人单位。二、调查内容:法人单位中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情况。三、统计原则:以“谁发工资谁统计(劳务派遣人员除外)”为基本原则,劳务派遣人员按照“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统计。四、计量单位:从业人员指标以“人”为计量单位,工资总额指标以“千元”为计量单位,平均工资指标以“元”为计量单位,均保留整数。五、报送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六、调查方式:网上填报。(一)请“四上”法人单位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http://***.******.***.cn/bjstat_web/yyaq/loginca.jsp)进行填报(专业选择劳资专业,用户名与初始密码均为组织机构代码)。(二)请“四下”非私营法人单位和“四下”私营法人单位登陆深圳市统计局数据网上直报系统(http://***.******.***.cn/index.jsp)进行填报(专业选择劳资专业,用户名与初始密码均为组织机构代码)。请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配合做好填报工作。企事业单位所属相关街道填报咨询联系方式:光明区发展和财政局 联系人:郑小姐 ********光明街道 联系人:黄小姐 ********公明街道 联系人:陈小姐 ********新湖街道 联系人:陈先生 ********凤凰街道 联系人:麦小姐 ********玉塘街道 联系人:麦小姐 ********马田街道 联系人:曾小姐 ********特此通知。光明区发展和财政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