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中心城区水环境提升近期工程三元村泵站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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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水环境提升近期工程三元村泵站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电话:***-********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公示日期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中心城区水环境提升近期工程三元村泵站改扩建工程天津市津河与南运河右岸交汇处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天津天发源环境******一、项目概况:三元村泵站是一座小型排涝泵站,泵站位于津河与南运河右岸交汇处,天津市南开区和红桥区交界处,其中位于津河的西侧部分属于南开区,东侧部分属于红桥区。三元村泵站建于****年,共安装*台立式机组,现状设计流量*.*m*/s,装机容量***kW。泵站厂区南接津河、北邻南运河南路、西近水郡花园住宅小区、东靠青年路。随着天津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河道收水范围及入流量逐年增大。现状汛期排入南运河的涝水入流流量大于出流流量,河道和出口泵站能力不足,涝水不能及时排入一级河道。针对现状中心城区排水及南部水循环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满足规划排水和水循环目标要求。同时,为彻底改善中心城区河道水环境状况,消除黑臭水体,实现中心城区河道“水清、水满、水流动”,天津市排水管理处拟改扩建三元村泵站,新建自流道,满足中心城区津河水系排水和南部水循环系统水质要求,提升中心城区排水目标和水环境质量。本项目计划于****年*月开始建设,****年*月完工。二、主要环保措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为了降低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的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在施工中严格执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号)、《天津市****-****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津党厅〔****〕**号)、《关于“四清一绿”行动****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厅〔****〕**号)和《天津市****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政发〔****〕**号)、《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号)等的有关要求,采取有效的施工污染控制对策:(*)施工单位应制定并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年市人民政府令第***号),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明示单位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各类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渣土)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根据《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施工工地全部严格采取封闭、高栏围挡、喷淋等工程措施。现场主要道路和模板存放、料具码放等场地进行硬化,其他场地全部进行覆盖或者绿化,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保持运载土石和建筑材料车厢的完好性,装载时不宜过满,保持正常的车速,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抛洒散落,所有运输物一律用蓬布遮盖等措施;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挡风板,表面潮湿处理、定期洒水,抑制物料扬尘污染;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抑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防治扬尘的操作规范,制定运输车辆防止泄漏、遗洒的具体措施。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堆放时对易起尘的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散料的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要求,配备密闭装置,不能装的过满并控制车速,装卸过程采用喷淋压尘。(*)工地出入口尽量避免对地区交通造成影响,同时在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设有专人清洗车轮、车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车辆运输时也应文明装卸。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全部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对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应更新尾气净化装置,提倡使用高清洁度燃油,减少汽车尾气污染。(*)倒运散体物料及运输等工序扬尘产生量较大,应尽量在无大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出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统筹安排施工进度,开挖产生的土方应尽快回填,避免长期露天堆放造成扬尘污染。(*)具体实施防治扬尘措施的技术细节应参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的有关要求。(**)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停止所有建筑、拆房、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有各种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并且噪声值相对较高,虽持续时间不长,但由于噪声值较高,所以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应严格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天津市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试行),进行施工登记和审批程序,并做好施工的程序安排,并教育和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做到文明施工,将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要坚决执行天津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通告》,防止夜间施工噪声扰民。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时应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加强噪声源控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作方式,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使用噪声较大的设备应合理摆放,钢筋的切割应放置在场地中间。(*)加强对设备的管理,闲置设备应关闭或减速,设备要适时维修,避免部件松动等情况使噪声增强。(*)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关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尽量分散噪声源,减少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一定要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的设备的使用时间,尽可能避免在同一区段安排大量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做到文明施工。(*)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以保证其在正常工况下工作(*)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鸣笛。(*)当日** 时至次日凌晨* 时(打桩作业为当日**时至次日*时)在水郡花园、人民医院、龙悦花园附近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应写出书面申请到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夜间施工许可证》,未办理此证不可进行夜间施工。(*)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关于防止噪声污染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为减轻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工程施工时应采取如下措施:(*)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做到不随意乱丢弃废弃物,避免污染环境,影响市容。(*)渣土、灰土、砂石、垃圾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散流体物料,应采用密闭车辆或用苫布遮盖措施。(*)项目建设单位应与运输部门共同作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运输,按规定地点处置弃土和建筑垃圾,并不定期地检查落实计划情况。(*)施工中要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提出从产生、运输、堆放场等各个环节减少撒落,及时清扫、运走,避免污染环境的管理方法。(*)倡导文明施工,加强对民工队伍的严格管理,杜绝乱排乱放。(*)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产生的弃土与拆除的建筑垃圾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外运处置。(*)施工中应加强监管,严禁将固体废物直接排放到周边绿地。(*)施工中若遇到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暂停施工,并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经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方案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以下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建筑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依法履行防止污染,保护环境的各项义务。(*)依照《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要求,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执行GB*****-****《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场地的环保工作,检查、落实有关防治扬尘、噪声的措施。(*)建设单位应在对施工队伍的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出施工单位应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在落实评价单位提出的对有关污染控制措施的前提下文明施工。(*)由当地环保部门对所属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负责其施工单位在施工期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并接受检查和监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与施工路段,避免对当地交通造成不利影响。****年**月**日- ****年**月**日--《施工期防治污染承诺书》、《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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