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渭南关于蒲城祥火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处置利用10万吨/年精(蒸)馏残渣生产醇基燃料及回收利用3万吨/年废有机溶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渭环批复〔2019〕7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蒲******:你公司报送的《蒲******处置利用**万吨/年精(蒸)馏残渣生产醇基燃料及回收利用*万吨/年废有机溶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根据****年**月**日专家评审意见,结合蒲城县环保局审查意见,对修改后的报告书批复如下:一、蒲******处置利用**万吨/年精(蒸)馏残渣生产醇基燃料及回收利用*万吨/年废有机溶剂项目位于渭北煤化工业园,占地面积*****.**m*,年回收处理*****吨杂醇油、****t醋酸乙酯废液、****吨丁辛醇混合物、*****t乙醇废液、*****t异丙醇废液、*****tBDO(*,*-丁二醇)残液,年产**万吨醇基燃料、****t醋酸乙酯和***t异丁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装置区、罐区、装卸站、综合用房、综合办公楼、污水处理站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性质、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严格管理建筑材料,避免因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产生扬尘,应定期进行洒水抑尘,保持施工场地清洁,保护大气环境。合理安排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严格落实项目废气、废水治理措施和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厂区防渗措施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发现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做好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制定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规范建设突发环境应急污水导流、收集设施,确保事故情况下废水不外排。*.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园区污水处理厂(蒲城城东(平路庙)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营前,本项目不得投产。三、施工期应实行环境监理。建设单位应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确保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提供环境监理报告,并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四、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确因特殊情况变更上述要素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年方开工建设的,需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五、建设单位要遵照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六、蒲城县环保局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应在收到本批复后**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送上述单位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此复。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年*月**日 抄送: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 蒲城县环保局,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告期限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