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渭南关于蒲城隆丰天然气有限公司渭北煤化工业园区气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渭环批复〔20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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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渭北煤化工业园区气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年*月**日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结合蒲城县环保局审查意见,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批复如下:一、渭北煤化工业园区气化项目位于蒲城县渭北煤化工业园区东区内,拟建项目北临煤化大道,东、西两侧均为园区道路,南侧为空地,占地面积*****m*。主要新建城市门站LNG气化站一座,站内设置**m*LNG储罐一座,LNG气化站设计规模为****m*/d(标),门站设计规模为****m*/d(标),城区铺设中压管网****m,设置截断阀门**座。配套建设办公楼、辅助用房、丙类库房及消防泵房等。项目冬季供暖采用电热水锅炉,夏季制冷采用分体式空调。供气范围为渭北煤化工业园区所辖行政区,供气对象包括园区内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采暖用户。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额的*.**%。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提高加气系统整体的密闭性,减少废气排放点。*.泄压排放天然气必须经**m放散管高空排放。*.含油棉纱、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按GB*****-****《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暂存后,要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做好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按照国家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作为验收的必备条件。*严格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及政府相关部门文件中对于加油加气站的选址、防火间距的要求,并设置安全防护距离,在安全防护距离内,规划部门不得规划对项目运行安全存在隐患的项目。三、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工艺、性质、规模进行建设,确因特殊情况变更上述要素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年方开工建设的,需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四、建设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建设必须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工程竣工后,要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蒲城县环保局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市环境监察支队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应在收到本批复后**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别送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蒲城县环保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此复。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年*月**日 抄送: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蒲城县环保局,汉中市******。*、公告期限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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