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佛冈县龙山度假区概念性详细规划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年**月**日召开了佛冈县龙山度假区概念性详细规划听证会,现对佛冈县龙山度假区概念性详细规划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公示,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查询。公示事项:佛冈县龙山度假区概念性详细规划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 公示时间:长期公示、审批单位:佛冈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佛冈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公示地点:佛冈县政务网、佛冈县住建局大堂、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堂、现场。意见采纳情况*是否拿龙山新城二期未开发的计容建筑面积作为配套建筑。根据龙山新城及龙山度假区项目土地的规划条件,按每***平方米计容住宅建筑面积配套*.**平方米的公共配套建筑,龙山新城二期未开发的计容面积*****.**平方米只需要配建****.**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现规划方案已配建*****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原方案无法继续,规划方案变更后利于资源盘活,促进项目推进才能保障原业主的利益。采纳*此规划调整破坏原有的旅游度假区,对原业主影响较大。请求政府部门减少对原业主的影响。未解决回购前不同意变更规划不采纳。本次规划方案调整不涉及已有业主的土地,已有业主的两块土地规划方案没发生任何变化,规划调整的土地没使用用已有业主两块土地的计容建筑面积;本次调整范围内土地的拟建建筑物与已建建筑物的间距符合《清远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同时原规划方案公共配套建筑面积只有*****.*平方米,现方案公配面积*****平方米,比原有方案优化;建议现开发单******与原开发单位佛******进行协商,尽量减少对原业主的影响。*公共配套功能改变影响原来房子的收益问题,项目是否保持旅游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收购已有业主房产,达到双赢,不同意规划调整不采纳。原规划方案公配只有*****.*平方米,现方案公配面积*****平方米,增加了幼儿园和小学,比原有方案优化。关于回购问题,建议由建设单位与业主进行协商。佛冈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佛冈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二*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