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照相机等通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采购更正公告(项目编号=包采询〔2018〕5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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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照相机等通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照相机等通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询〔****〕***号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各投标供应商: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照相机等通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G-**),现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推迟至****年*月**日下午**:**,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望各投标供应商周知!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 单位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 联系人: 李婧 联系电话: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层 联系人: 武林 联系电话: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内蒙古******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