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文化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编制项目采购更正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8〕16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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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文化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文化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号 采购方式: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现对《包头市文化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做如下更正:*、原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 **:** 现变更为:****年**月**日 **:** 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文化局 单位地址: 包头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联系人: 祁占贵 联系电话: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和誉******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层****室 联系人: 韩静茹 联系电话: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文化局、内蒙古和誉******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