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科学技术馆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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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科学技术馆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科学技术馆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号 采购方式: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包头市科学技术馆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科学技术馆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政采FW****-*** *、本项目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下午**:**整。特此更正,望投标单位周知。 招标人:包头市科学技术馆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联系人:王超电话:****-******* 传真:****-******* 邮箱:****** ****年*月*日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科学技术馆 单位地址: 包头市新都市中心区科技馆 联系人: 郝芳 联系电话: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号传媒大厦A座**楼**** 联系人: 王超 联系电话: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科学技术馆、内蒙古******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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