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19年-2021年安福寺镇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市场化作业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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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中特殊条件要求第*条:具备自有(非租凭)设备:中型洒水车*台(*吨及以上且附带雾炮降尘)、中型湿式道路清扫车一台(*吨及以上)、垃圾转运车一台,勾臂车两台;(上传车辆行车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不一致,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为准。
*、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清单已上传在附件中,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枝江市安福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冲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联系人:徐曼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