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叶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刘江莉同志荣获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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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讯(通讯员:甘恒)日前,从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传来喜讯,叶城县人民法院喜获荣誉,该院法官刘江莉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刘江莉,女,汉族,****年*月出生于新疆叶城县,****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该同志在叶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期间,连续多年荣获优秀个人、优秀法官、调解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她始终能够保持清醒认识,政治上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思想紧跟时代步伐,充分履行人民法官的使命和职责。埋下头,沉下心承担了大量案件的甄别研判工作,带领部门干警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精神,对每一起案件的每一组证据认真分析,综合评判。按照最大限度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减少对立面的要求,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武器,将“依法判案”作为审判的“生命线”,将案件办成铁案,严厉打击犯罪、确保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