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应急调节池、反硝化深床池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开标时间变更通知采购更正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8〕17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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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应急调节池、反硝化深床池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开标时间变更通知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应急调节池、反硝化深床池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 包采磋〔****〕****号 采购方式: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 单位地址: 固阳县 联系人: 梁茂 联系电话: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层 联系人: 杜红 联系电话: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内蒙古******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