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喀什大学新泉校区教职工食堂消费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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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谊诚******受喀什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喀什大学新泉校区教职工食堂消费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喀什大学新泉校区教职工食堂消费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SDQ(GK)YC****-**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忠孝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喀什大学 地址:喀什大学新泉校区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联系人:沈 琴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新疆谊诚******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忠孝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地址: 喀什市深喀大道行政服务中心西侧设计大厦****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教职工食堂消费系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原件;*.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及生产厂家,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政府采购网(http://***.******.***.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等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屏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按照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执行,在喀什地区《地产产品推荐目录》中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实行*%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喀什市深喀大道行政服务中心西侧设计大厦****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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