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太康县老冢镇三王行政村道路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太康县老冢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太康县老冢镇三王行政村道路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进行评审,现就本次评审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太康县老冢镇三王行政村道路工程项目
二、采购编号:ZZZY-TK-****-***
三、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评审信息:
谈判日期:****年*月**日
谈判地点:周口市八一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往北 *** 米路东锦江之星三楼
谈判小组:徐永争、张月菊、韩少华
五、结果信息:
成交人:******
成交报价:¥******.**元 (大写人民币柒拾万零捌仟元整)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成交工期:**日历天
地 址:周口市庆丰街玖号院*号楼
六、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太康县老冢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太康县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蓝海广场* 号楼**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监督单位:太康县财政局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公示期限:*个工作日
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按照发改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号文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柒仟零捌拾元整);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及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