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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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于****年**月**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中山市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因谈判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谈判文件第三章的“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中“**.关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谈判”增加以下内容:**.*若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供应商同时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其中两种,均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注意事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非中小企业不能享受价格优惠,但不会取消该供应商的谈判资格。***.******.***供应商在此声明函未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其中之一的,将视为非中小企业,不能享受价格扣除。***.******.***供应商中小企业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将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给予相当中小企业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给予相当中小企业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否则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内容不变。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欧小姐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联系人:廖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号联系人:赵汉卿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特此公告。 发布人: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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