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关于严禁发布非法营运“黑车”揽客信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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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运管局接到网友和营运车辆驾驶员举报,称有许多QQ群、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平台为非法营运的“黑车”发布揽客信息,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与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即时通信工具公共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之日起,各网络平台禁止发布非法营运“黑车”的揽客信息,县公安局将对各网络平台进行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有网络运行平台发布非法营运“黑车”揽客信息的情况,将追究平台负责人及编辑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
灵台县公安局 灵台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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