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关于宜阳县盐镇乡赵峪等村环境整治工程的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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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受宜阳县盐镇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宜阳县盐镇乡赵峪等村环境整治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宜阳县盐镇乡赵峪等村环境整治工程,LYLDZB-****-***号。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本项目宜阳县盐镇乡赵峪等村环境整治工程。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八个必须”。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分,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楼评标室。 五、谈判小组名单:邓波、陈红九、李诺邦。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洛******,地址:宜阳县城关镇文明东路。 七、成交金额(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壹佰玖拾陆万叁仟玖佰元整) 八、公告媒体:《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年*月**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十一、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宜阳县盐镇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宜阳县盐镇乡 联 系 人:聂先生 电 话:****-********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 称:郑州******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楼****室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 邮 箱:****** 十四、附:宜阳县盐镇乡赵峪等村环境整治工程谈判文件[点击下载] 郑州******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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