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美术馆展厅屋面防水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更正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8〕17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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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美术馆展厅屋面防水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美术馆展厅屋面防水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磋〔****〕****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包头美术馆展厅屋面防水维修改造工程(采购编号****SG-**),现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推迟至****年*月**日**:**,开标地址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第八开标室,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望各投标供应商周知!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美术馆 单位地址: 包头市 联系人: 韩争强 联系电话: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层 联系人: 贾海玲 联系电话: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美术馆、内蒙古******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