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野县第三水厂运行供电设施接入工程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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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新野县第三水厂运行供电设施接入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人: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阳市新野县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西,桃源路南*号楼*单元****室 三、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野县第三水厂运行供电设施接入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YZCGHGK-****-***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七、评标日期:****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八、评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评标小组成员:李保才、吕国兵、乔杰、张连华、蒋颂平 十、评标结果: 中标单位名称: 河******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拾万零肆仟肆佰贰拾玖元柒角贰分(¥******.**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国标及招标人要求 十一、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人: 招 标 人: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 十二、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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