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我市部署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和“禁鞭禁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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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洪湖市召开****年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部署会议暨“禁鞭禁香”工作推进会。根据《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烧长香工作的通知》和《洪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中心城区营造****年春节氛围的通知》,我市“禁鞭禁香”时间自*月**日零时起,在洪湖经济开发区、新堤办事处、滨湖办事处(太马湖、原洪狮渔业总场区域除外)、乌林镇、新滩镇、螺山镇、小港管理区等*个乡镇区办实行全域范围内“两禁”,其他乡镇区办在中心集镇范围内实施“两禁”。****年春节氛围营造活动自*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期间,市直各单位将在城区各区域分主题插彩旗、贴春联、摆放鲜花、挂灯笼和霓虹灯,营造春节氛围,充分展现魅力洪湖。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持续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市容市貌、道路交通秩序、户外广告及亮化、扬尘治理管控等专项整治;要协同配合,认真履职尽责,做好“禁鞭禁香”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宣传等工作;要以“展示洪湖新形象,凝聚发展正能量”为主题,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氛围营造工作,营造欢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全面展示美丽洪湖新形象。市领导汪卢伟、陈祥、毛绪亮、胡纯玉参加会议。(谭凤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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