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莱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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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莱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莱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区域烟台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莱州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莱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采购人:莱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莱州市文化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县(区)莱州西苑路****号号霸力大厦二层****室 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莱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即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若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莱州市西苑路****号霸力国际大厦****室) *.方式:远程或现场 *.售价:***元五、公告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莱州市政府采购大厅第一开标厅(莱州市西苑路****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房间)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莱州市政府采购大厅第一开标厅(莱州市西苑路****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房间)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芹 联系方式:***********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