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山西省水利厅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黄辉头矿区66万t/a铝土矿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山西省水利厅******黄辉头矿区**万t/a铝土矿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 你公司《******黄辉头矿区**万t/a铝土矿项目取水许可的请示》(山西华兴报〔****〕***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黄辉头矿区**万t/a铝土矿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吕梁市兴县程家墕—李家圪埚一带,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经信投资函〔****〕**号文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设计产能**万t/a。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探矿许可证(证号:T*****************),井田面积*.**km*。 二、根据当地水资源情况,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该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三、该项目总取水量**.*万m*/a,其中生产取水量*.*万m*/a,职工生活取水量*.*万m*/a。铝土矿取水指标*.**m*/t(含场地洒水),职工生活用水指标***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DB **/T ****-****)的要求。 四、根据预测,本项目达产后矿坑涌水量为**.*万m*/a,收集与处理损失按**%计,则矿坑涌水可利用量为**.*万m*/a,可以满足该项目生产取水量*.*万m*/a的需求。 五、该项目工业广场现有水井*眼,井深***m,开采岩溶地下水,单井出水量**m*/h(**.*万m*/a),可以满足该项目职工生活取水量*.*万m*/a的需求。 六、岩溶水井各项水质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要求,可作为生活用水水源。处理后的矿坑涌水按锅炉用水水质评价为:锅垢少的、具有软沉淀物的、起泡的非腐蚀性水。 七、该项目矿坑涌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应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后方可外排,并需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相关手续;生产生活废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一定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确保废污水不外排。 八、废石应综合利用,多余废石送往废石场堆存,废石场位于工业广场东南***m处,废石场应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洪、防护等措施,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cm/s。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九、井田及影响范围内共有*个村庄,矿区开采若对村庄居民用水造成影响,矿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时妥善解决,确保村庄居民用水安全。 十、你公司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的有关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自动监控系统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帐,并按时缴纳水资源税。 ******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并接受兴县水利局的监督检查。 十二、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日,你公司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山西省水利厅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吕梁市水利局,兴县水利局,太原******。索引:*********/****-*****发布机构:山西省水利厅信息名称:山西省水利厅******黄辉头矿区**万t/a铝土矿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公开形式:文号:晋水资源函〔****〕****号公开时限:长期公开生成日期:****-**-** **:**:**内容概述:山西省水利厅******黄辉头矿区**万t/a铝土矿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