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不动产证书遗失声明(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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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温江区公平镇江平路****号*栋*单元*楼*号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证书号为:川(****)温江区不动产权第*******号]已遗失,现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上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凤
****年*月**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温江区柳南三路***号*栋*单元**楼****号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证书号为:川(****)温江区不动产权第*******号]已遗失,现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上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臻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