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芜国土拍告字[2018]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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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弋江区利民东路北侧地块 (****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编号地块
名称土地位置土地
面积
(m*)土地用途规划指标出让年限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备注容积率建筑密度****弋江区利民东路北侧地块北至村庄,南至空地,西至空地,东至太赫兹工程中心(详见规划红线图)*****科研用地*.*≤容积率*.*≤**%**年*******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民服务中心五楼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定于****年*月**日**:**。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挂牌期间,至****年**月*日**:**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年**月*日**:**之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于****年**月*日**:**至**:**,在芜湖市民服务中心五楼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现场挂牌会。
七、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该地块总开发周期为**个月,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个月内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三)付款方式: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四)竞买保证金***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受让人履行合同定金中相当于出让金总额*%的部分转作建设工期履约金,开工履约金和竣工履约金各占建设工期履约金**%,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分别全额退还开工、竣工履约金,否则,分别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开、竣工履约金*‰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开工、竣工履约金全部无条件扣除,未按期开工但按期竣工的,扣减的开工履约金予以退还(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市住建委函件确认为准);受让人履行合同定金中其余部分转作土地出让金。
八、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一)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内持有**%(含)以上的股份。
(四)该项目物业全自持,不得对外销售。
其他详见芜湖市规划局《关于确定弋江区利民东路北侧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芜规〔****〕***号)。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联系电话:*******、*******
联系人:夏女士、王先生
开户单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