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镜湖区2019年春节期间主要道路双面国旗悬挂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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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年春节期间主要道路双面国旗悬挂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镜湖区****年春节期间主要道路双面国旗悬挂项目
项目编号: AHST-WHZB-*******
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赤铸山西路**号
中标金额: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镜湖区****年春节期间主要道路双面国旗悬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婉、吕熙霞、齐世江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镜湖新城公共服务中心棠梅路*号
联系人:齐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号千城大厦写字楼*楼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东方红郡**栋*单元*** ,联系电话:***********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