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南陵县何湾镇敬老院公建民营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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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何湾镇敬老院公建民营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南陵县何湾镇敬老院公建民营项目
项目编号:GN****-**-****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清苑社区春江路**号
中标金额(建设总投资报价):****万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敬老院公建民营,服务内容包含建设及运营。
评审委员会名单:周红艳、徐荣、郑世平、孙颖荪、蒋华
招标人名称: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陵县***县道何湾镇政府河湾镇委
联系人:蒋华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项目负责人:孟凡金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公管〔****〕**号文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联系电话:吴平 ***********;张怀远 ****-********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业绩:
*、芜湖市万春街道敬老院颐养服务。
特此公告。
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