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关于“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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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ZGY-CGSZ********
三、首次公告时间:****年**月**日
四、澄清内容: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号)有关规定:
本项目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涉嫌造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