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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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市住建政发〔****〕***号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延政办发〔****〕**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附件:《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延政办发〔****〕**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透明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二)基本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它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突出重点,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正视政府行为。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三)工作目标争取到****年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能符合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各公开环节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度明显提升。二、主要任务(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本实施方案所称重大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政府审批的,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有重大影响或者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程度较高、投资规模较大的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如下:*.批准服务信息: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局属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批准结果信息: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登记、招投标行政管理事项备案等行政管理事项审批结果登记、备案等内容。(局建管科、质监站、招标办等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招标投标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及编号、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罚等信息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市招标办按职责落实)*.施工有关信息:在建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局建管科、质安科、市城建项目办、质监站等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质量安全监督信息: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单位名称、业务范围和电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年度在建工程监督台账)、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年度质量安全行政处罚台账)等。(局质安科、市质监站等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竣工有关信息: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局建管科、市质监站等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公开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保存的项目信息外,同时要积极推动项目法人单位有效归集信息,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项目信息公开要通过统一项目代码归集,为实现项目信息的集中发布做准备。(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本实施方案所称公共资源配置,主要包括农村危房改造、PPP项目等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如下:*.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市危改办(城建科)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PPP项目领域。主要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储备和进展、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采购招标、主体信用、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信息。(市城建项目办按职责牵头落实)三、工作要求(一)拓展公开渠道。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延安市住建局网站、新媒体平台、报刊作用,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灵活运用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群众看得到、看得懂。(二)强化公开时效。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三)加强解读引导。要高度重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策的解读和引导工作。对于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注重更多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组织机构,局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领导郝文涛副局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为成员,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全力配合,明确分工,夯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于**月**日前报局政策法规科。同时每年*月中旬前和**月中旬前将本科室、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报局政策法规科,并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二)严格考核评估。市上今年将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纳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范围,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充分做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三)强化监督问责。坚持将工作进展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市住建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制度,强化对市住建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对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工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追责,进行批评整改,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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