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网上办理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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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内容分类: 公示公告 来 源: 区卫计局信息类型: 主动公开发布机构: 区卫计局发布日期: ****-**-** **:** 作 者: 区卫计局 编 辑: 张忠菊 审 核: 标 题: 网上办理事项清单附件*:
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序号事项名称实施部门权力类别设立依据办理平台投诉渠道备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延续钟山区卫计局行政
许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第八条 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号)一、取消餐饮服务场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网上办事大厅(http://***.******.***.cn/index.jspx?areaId=******)钟山区卫计局电话: ****-******* *护士执业注册许可钟山区卫计局行政
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第***项 护士执业许可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护士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第十三条 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第十四条 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二)身份证明;(三)健康检查证明;(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网上办事大厅(http://***.******.***.cn/index.jspx?areaId=******)钟山区卫计局电话: ****-*******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许可钟山区卫计局行政
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修订)第三十二条 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年发布)第三十五条 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网上办事大厅(http://***.******.***.cn/index.jspx?areaId=******)钟山区卫计局电话: ****-******* *科研教学所需毒性药品够用审批钟山区卫计局行政
许可《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条 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网上办事大厅(http://***.******.***.cn/index.jspx?areaId=******)钟山区卫计局电话: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钟山区卫计局行政
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第***项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网上办事大厅(http://***.******.***.cn/index.jspx?areaId=******)钟山区卫计局电话: ****-*******
注:*.办理平台一栏需填写该事项网上办理的网站名及网址
*.投诉渠道一栏需填写投诉单位及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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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办理事项清单(样表)序号事项名称实施部门权力类别设立依据办理地点咨询途径投诉渠道备注*护士执业注册许可钟山区卫计局行政
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第***项 护士执业许可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护士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第十三条 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第十四条 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二)身份证明;(三)健康检查证明;(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贵州省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政通路*号卫计单位**、**号窗口贵州省钟山区政务大厅(单位)卫计窗口现场咨询,咨询电话:****-*******钟山区卫计单位
电话:****-*******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行政
许可《执业医师法》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变更:《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贵州省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政通路*号卫计单位**、**号窗口贵州省钟山区政务大厅(单位)卫计窗口现场咨询,咨询电话:****-*******钟山区卫计单位
电话:****-*******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行政
许可《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十条 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年以上的;(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第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贵州省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政通路*号卫计单位**、**号窗口贵州省钟山区政务大厅(单位)卫计窗口现场咨询,咨询电话:****-*******钟山区卫计单位
电话:****-******* *办理健康证 行政确认《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贵州省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政通路*号卫计单位**、**号窗口贵州省钟山区政务大厅(单位)卫计窗口现场咨询,咨询电话:****-*******钟山区卫计单位
电话:****-*******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行政确认《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鉴定确认。《贵州省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要求进行计划生育节育手续并发症鉴定者,应持有效手术证明和病史资料,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后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提交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贵州省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政通路*号卫计单位**、**号窗口贵州省钟山区政务大厅(单位)卫计窗口现场咨询,咨询电话:****-*******钟山区卫计单位
电话:****-******* *再生育服务 其他类《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第五次修正)第三十二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四)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子女,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 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凭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到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登记,免费领取服务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办理《计划生育证》。贵州省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政通路*号卫计单位**、**号窗口贵州省钟山区政务大厅(单位)卫计窗口现场咨询,咨询电话:****-*******钟山区卫计单位
电话:****-******* *餐饮具集中消毒备案 其他类《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督管理工作。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在开业前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贵州省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政通路*号卫计单位**、**号窗口贵州省钟山区政务大厅(单位)卫计窗口现场咨询,咨询电话:****-*******钟山区卫计单位
电话:****-******* *对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对病残儿进行医学鉴定的初审 其他类《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 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第十一条 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原则上应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户口簿、有关病史资料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第十二条 单位或村(居)委会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第十三条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应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并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后,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第十四条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申请鉴定的材料是否完备和真实可靠,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鉴定日前**个工作日将所有材料上报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贵州省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政通路*号卫计单位**、**号窗口贵州省钟山区政务大厅(单位)卫计窗口现场咨询,咨询电话:****-*******钟山区卫计单位
电话:****-******* *对申请设置单采血浆站的初审 其他类《血浆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条 单采血浆站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或者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置,专门从事单采血浆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单采血浆活动。第七条 申请设置单采血浆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卫生行政机构审查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单采血浆许可证》,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贵州省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政通路*号卫计单位**、**号窗口贵州省钟山区政务大厅(单位)卫计窗口现场咨询,咨询电话:****-*******钟山区卫计单位
电话:****-******* **举办中医诊所的备案 其他类《中医药法》第十四条 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 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贵州省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政通路*号卫计单位**、**号窗口贵州省钟山区政务大厅(单位)卫计窗口现场咨询,咨询电话:****-*******钟山区卫计单位
电话:****-*******
注:*.咨询途径一栏应填写咨询单位、电话(网址)
*.投诉渠道一栏需填写举报单位及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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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事项清单(样表)序号事项名称实施部门权力类别设立依据办理地点咨询途径投诉渠道备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延续钟山区卫计局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第八条 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号)一、取消餐饮服务场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贵州省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政通路*号卫计单位**、**号窗口贵州省钟山区政务大厅卫计窗口现场咨询电话:****-*******钟山区卫计单位
电话:****-*******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第***项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选址阶段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审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审查申请之日起**日内,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和卫生要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审查合格的,发给卫生审查认可书;审查不合格的,出具书面意见,建设单位按照书面意见的要求改进后,重新提出申请。 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当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第七条 供水单位供水前,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供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供水。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许可 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修订)第三十二条 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年发布)第三十五条 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行政许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置申请书;(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二)床位在***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重大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对外交流及中外合作研究中医药技术的审批 行政许可《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号)下放目录第**项,重大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对外交流以及中外合作研究中医药技术的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 重大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对外交流,中外合作研究中医药技术,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批准,防止重大中医药资源流失。 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中医药科研成果,确需转让、对外交流的,应当符合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从事碘盐加工的盐业企业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号)下放目录第**项,从事碘盐加工的盐业企业卫生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七条 从事碘盐加工的盐业企业, 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指定, 并取得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后,报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批准。 *科研教学所需毒性药品够用审批 行政许可《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条 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 *消毒产品(卫生用品类)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传染病防治法》第**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第***项
《省人民政府关于****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号)下放 第**项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计生委令第*号) 第二十一条 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省人民政府关于****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号)下放 第**项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第***项 **放射诊疗许可 行政许可《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年*月**日卫生部第**号令)第三章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当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 **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 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年*月*日国务院发布)第一章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号)第三章第二十六条。公共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特别重要公共场所和省级医疗机构候诊室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号)
**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行政许可《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年*月**日卫生部第**号令)第三章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经审核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方可施工
注:*.咨询途径一栏应填写咨询单位、电话(网址)
*.投诉渠道一栏需填写举报单位及电话(邮箱)
附件*:
限时办理事项清单序号事项名称实施部门权力类别设立依据法定办结时限办结时限(原则上不超过法定时限的**%)投诉渠道备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延续钟山区卫计局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之日起**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现场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准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个工作日*个工作日钟山区卫计局电话:****-*******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选址阶段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审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审查申请之日起**日内,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和卫生要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审查合格的,发给卫生审查认可书;审查不合格的,出具书面意见,建设单位按照书面意见的要求改进后,重新提出申请。**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护士执业注册许可 行政许可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 行政许可《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六条: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进行审查和核实。经审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母婴保健机构服务人员资格考核 行政许可《贵州省母婴保健条例》第二十八条 从事《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和母婴保健工作范围内的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必须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并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行政许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行政许可《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放《医师执业证书》。**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重大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对外交流及中外合作研究中医药技术的审批 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 重大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对外交流,中外合作研究中医药技术,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批准,防止重大中医药资源流失。《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从事碘盐加工的盐业企业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发布。 根据****年*月*日国务院令第***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章 碘盐的加工、运输和储存第七条 从事碘盐加工的盐业企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指定,并取得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后,报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批准。《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行政许可《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科研教学所需毒性药品够用审批 行政许可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第十条 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消毒产品(卫生用品类)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第十四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需要依法延续取得的卫生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个工作日前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三)对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发证部门组织*-*名专家和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执业人员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进行抽查考核,并于**个工作日提出书面评审意见。**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放射诊疗许可 行政许可《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合格的予以批准, 发给《放射诊疗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 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卫生审查申请及有关资料之日起三十日之内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答复。**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特别重要公共场所和省级医疗机构候诊室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号)第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之日起**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现场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准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行政许可第十一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经审核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方可施工。**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注:投诉渠道一栏需填写举报单位及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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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化服务事项清单(样表)序号事项名称实施部门权力类别设立依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投诉渠道备注上门服务申请方式及时限代办服务申请方式及时限预约服务申请方式*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延续钟山区卫计局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第八条 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号)一、取消餐饮服务场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上门服务向钟山区卫计局单位提出上门服务申请(申请电话:****-*******);自收到申请后*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 卫计局电话:****-******* *特扶对象扶助钟山区卫计局行政给付《贵州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第四条: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家庭:在女方年满**周岁时,死亡夫妇双方每人每年****元的标准发给扶助金,伤残家庭夫妇双方每人每年****元的标准发给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节育并发症鉴定为三等以上的,一级节育并发症对象每人每年发放****元扶助金,二级每人每年发放****元扶助金,三级每人每年发放****元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向钟山区卫计局单位提出上门服务申请(申请电话:****-*******);自收到申请后*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 卫计局电话:****-*******
注:*.服务方式一栏应注明该事项为上门服务、代办服务或预约服务
*.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申请方式及时限栏应填写该事项申请上门、代办服务的电话(网址)及审批
部门收到上门、代办服务申请后承诺开展服务的时限
*.预约服务申请方式一栏需填写预约电话(网址)
附件*:
从严监管事项清单序号事项名称权力类别监管依据监管对象监管方式监管部门协同监管部门投诉渠道备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延续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第八条 除公园 、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号)一、取消餐饮服务场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行政许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置申请书;(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二)床位在***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特别重要公共场所和省级医疗机构候诊室卫生许可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行政许可《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年*月**日卫生部第**号令)第三章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经审核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方可施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行政处罚《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六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违反《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十三)使用假学历骗取考试得来的医师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处罚行政处罚《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处罚行政处罚《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一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对该机构的行政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未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处罚行政处罚《护士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护士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缴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护士执业违反医疗互利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处罚行政处罚《护士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违反《护士管理办法》其他规定的处罚行政处罚《护士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违反《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的处罚行政处罚《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个月以上*年以下执业活动;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 (二)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违反《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的处罚行政处罚
《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个月以上*年以下执业活动,
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二)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三)泄露患者隐私的;
(四)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处罚行政处罚《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医疗保健机构未取得产前诊断执业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擅自从事产前诊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罚,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元的,并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处罚行政处罚《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对未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个人,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或超越许可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个月以上*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执业活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的;
(三)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的;
(四)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处罚行政处罚《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处罚行政处罚《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处罚行政处罚《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发证部门收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元的,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非法采集血液的处罚行政处罚《献血法》第十八条第(一)项:非法采集血液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贵州省献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非法采集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处罚行政处罚《献血法》第十八条第(二)项: 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血液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贵州省献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罚行政处罚《献血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贵州省献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临床用血的包装、储运、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罚行政处罚《献血法》第二十条: 临床用血的包装、储运、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下,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贵州省献血条例》第二十八条: 临床用血的标签、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元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单位和个人雇佣他人冒名顶替献血的处罚行政处罚《贵州省献血条例》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雇佣他人冒名顶替献血。禁止以伪造、涂改等非法手段获取和使用无偿献血证和互助献血证明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没收其献血证件,并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未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活动的器材、设备,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人身伤害等危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单采血浆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第八项所列行为的,或者有下列其他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单采血浆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采集血浆前,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健康检查标准对供血浆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的;
(二)采集非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或者其他人员的血浆的,或者不对供血浆者进行身份识别,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或者无《供血浆证》者的血浆的;
(三)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血浆采集技术操作标准和程序,过频过量采集血浆的;
(四)向医疗机构直接供应原料血浆或者擅自采集血液的;
(五)未使用单采血浆机械进行血浆采集的;
(六)未使用有产品批准文号并经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机构逐批检定合格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合格的一次性采血浆器材的;
(七)未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包装、储存、运输原料血浆的;
(八)对国家规定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血浆不清除、不及时上报的;
(九)对污染的注射器、采血浆器材及不合格血浆等不经消毒处理,擅自倾倒,污染环境,造成社会危害的;
(十)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浆器材的;
(十一)向与其签订质量责任书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供应原料血浆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单采血浆站已知其采集的血浆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向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的处罚行政处罚《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单采血浆站已知其采集的血浆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向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单采血浆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人身伤害等危害,构成犯罪的,对负责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涂改、伪造、转让《供血浆证》的处罚行政处罚《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涂改、伪造、转让《供血浆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收缴《供血浆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
(二)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未主动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的;
(四)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本法规定的措施的;
(五)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处罚行政处罚《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罚行政处罚《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款: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三)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生物制品生产单位生产的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已取得许可证的,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未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管理,造成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的,或者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处罚行政处罚《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六条 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的,或者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据职责权限,责令停建、关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有关活动,监督其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并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一)未依照规定在明显位置标示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的;(二)未向原批准部门报告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的;(三)未依照规定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或者对所采集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未作详细记录的;(四)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的;(五)未依照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或者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允许其上岗,或者批准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实验室的;(六)实验室工作人员未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七)未依照规定建立或者保存实验档案的;(八)未依照规定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备案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或者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处罚行政处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或者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托运单位和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该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以及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的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未依照规定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的处罚行政处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该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以及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的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未依照规定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设立单位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拒绝接受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等活动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有关预防、控制措施的处罚行政处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拒绝接受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等活动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有关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和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处罚行政处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和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或者承运单位、保藏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一)未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二)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的;(三)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依照前款的规定给予处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接种单位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疫苗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从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的; (三)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的; (四)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未依照规定及时处理或者报告的; (五)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六)未依照规定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进行登记、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记录销毁情况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的疫苗检验报告的处罚行政处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的疫苗检验报告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 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销售记录的处罚行政处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销售记录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在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最小外包装上标明“免费”字样以及“免疫规划”专用标识的处罚行政处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在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最小外包装上标明“免费”字样以及“免疫规划”专用标识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封存相关的疫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处罚行政处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的疫苗,并处违法销售的疫苗货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处罚行政处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由卫生主管部门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接种单位的接种资格;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反规定储存、运输的疫苗货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规定发布接种第二类疫苗建议信息的处罚行政处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发布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建议信息的,由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通过大众媒体消除影响,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未经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指定擅自从事接种工作的的处罚行政处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未经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指定擅自从事接种工作的,由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持有的疫苗的,没收违法持有的疫苗;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降级的处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的处罚行政处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卫生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的处罚行政处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卫生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持有的疫苗,并处违法持有的疫苗货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隐瞒真实情况、逃避交通卫生检疫的,拒绝接受查验和卫生处理的处罚行政处罚《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第十三条 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隐瞒真实情况、逃避交通卫生检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元以下的罚款;拒绝接受查验和卫生处理的,给予警告,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在非检疫传染病疫区的交通工具上发现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时,交通工具负责人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措施的处罚行政处罚《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第十四条 在非检疫传染病疫区的交通工具上发现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时,交通工具负责人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放射工作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培训,未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拒绝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其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处罚行政处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条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的; (二)未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的; (三)拒绝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其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放射工作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处罚行政处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处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放射工作单位违反规定,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处罚行政处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万元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放射工作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个人剂量监测或者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未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罚行政处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条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 (二)个人剂量监测或者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未采取相应措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放射单位有《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处罚: (一)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放射工作的; (二)安排未满**周岁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 (三)安排怀孕的妇女参加应急处理或者有可能造成内照射的工作的,或者安排哺乳期的妇女接受职业性内照射的; (四)安排不符合职业健康标准要求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 (五)对因职业健康原因调离放射工作岗位的放射工作人员、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病人未做安排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技术服务机构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处罚行政处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技术服务机构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处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承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有《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承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处罚: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的,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 (二)未按《职业病防治法》和本办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 (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规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处罚行政处罚《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执业许可证件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提供、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处罚行政处罚《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 未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禁止入境或者监督销毁。提供、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物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物品货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处罚行政处罚《艾滋病防治条例》六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
上款第(三)项出具的有关医学证明无效。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母婴保健法》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处罚行政处罚《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七条: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拒绝卫生监督,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行政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 **对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行政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处罚行政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的;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 (四)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 (五)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 (六)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的; (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八)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 (九)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处罚行政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处罚行政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处罚行政处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处罚行政处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第六条第一款: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处罚行政处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学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处罚行政处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 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处罚行政处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 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的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 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二) 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三) 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四) 给患者造成伤害;(五) 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六) 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七)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对不按期办理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不停止诊疗活动的,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办理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 出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 转让或者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以营利为目的;(三) 受让方或者承借方给患者造成伤害;(四) 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五)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除急诊和急救外,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一) 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下;(二) 给患者造成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 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上;(二) 给患者造成伤害;(三)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 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二) 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一)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延误诊治的;(二)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给患者精神造成伤害的;(三) 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给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四)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五)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 (六)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 (七)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 (四)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 (三)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四)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六)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条例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有关医疗人员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 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个月以上*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对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拒绝进行尸检、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 (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予以关闭;造成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导致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未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或者预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建设项目竣工,未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者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存在高毒作业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造成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导致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二)未对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进行维护、检修和定期检测,导致上述设施处于不正常状态的;(三)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四)高毒作业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撤离通道和泄险区的;(五)高毒作业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线的;(六)未向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或者未保证劳动者正确使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造成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导致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未设置有效通风装置的,或者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未设置自动报警装置或者事故通风设施的;(二)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处于不正常状态而不停止作业,或者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行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造成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导致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而不立即停止高毒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的,或者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治理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新作业的;(二)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的;(三)未采取本条例规定的措施,安排劳动者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的处罚行政处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造成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导致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导致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使用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劳动者从事高毒作业的;(二)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的;(三)发现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未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四)安排未成年人或者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五)使用童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处罚行政处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权予以取缔;造成职业中毒事故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没收经营所得,并处经营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破产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留存或者残留高毒物品的设备、包装物和容器的处罚行政处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 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破产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留存或者残留高毒物品的设备、包装物和容器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造成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导致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未与生活场所分开或者在作业场所住人的;(二)未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的;(三)高毒作业场所未与其他作业场所有效隔离的;(四)从事高毒作业未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设施或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一)未按照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高毒作业项目的;(二)变更使用高毒物品品种,未按照规定向原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报,或者申报不及时、有虚假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一)未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二)未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三)未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四)对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五)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情形,未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的;(六)对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者,未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七)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八)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未如实、无偿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九)未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有关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十)劳动者在存在威胁生命、健康危险的情况下,从危险现场中撤离,而被取消或者减少应当享有的待遇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一)未按照规定配备或者聘请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的;(二)未为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设置淋浴间、更衣室或者未设置清洗、存放和处理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三)未安排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一定年限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轮换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三)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行政处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处罚行政处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元的,并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处罚行政处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元的,并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逾期不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继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处罚行政处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逾期不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继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行政处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元的,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收取费用的处罚行政处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收取费用的,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给予警告,并处所收费用*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该机构的正职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处罚行政处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元的,并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处罚行政处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元的,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处罚行政处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元的,并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万元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二)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三)为他人做假节育手术、擅自为他人施行恢复生育手术或者进行假医学鉴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处罚行政处罚《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第三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聘用育龄流动人口或者将房屋出租(借)给育龄流动人口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村(居)民委员会,并配合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为无生育证明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育)症诊断书的患者施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处罚行政处罚《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为无生育证明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育)症诊断书的患者施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十条 对涉嫌违法生育而当事人又拒不承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有权要求当事人接受技术鉴定,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当事人拒绝接受技术鉴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技术鉴定结果证明当事人违法生育的,技术鉴定费及当事人因技术鉴定发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技术鉴定结果证明当事人未违法生育的,上述费用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承担并赔偿相应损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行政处罚《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十一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元的,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罚行政处罚《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消毒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的,可以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一)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二)单位自备水源未经批准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的; (三)未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修建公共卫生设施致使垃圾、粪便、污水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四)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不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对被甲类和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未按照卫生防疫机构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的; (六)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 (七)生产、经营、使用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卫生材料、一次性医疗器材、隐形眼镜、人造器官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可能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扩散或者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扩散的; (八)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九)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故意传播传染病,造成他人感染的; (十)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病人拒绝进行隔离治疗的; (十一)招用流动人员的用工单位,未向卫行防疫机构报告并未采取卫生措施,造成传染传播、流行的; (十二)违章养犬或者拒绝、阻挠捕杀违章犬,造成咬伤他人或者导致人群中发生狂犬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在自然疫源地和可能是自然疫源地的地区兴建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即进行施工的处罚行政处罚《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七条 在自然疫源地和可能是自然疫源地的地区兴建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即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处罚行政处罚《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和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旧衣物及生活用品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进行卫生处理,可以处出售金额*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流行的,根据情节,可以处相当出售金额*倍以下的罚款,危害严重,出售金额不满****元的,以****元计算;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位和个人非法经营、出售用于预防传染病菌苗、疫苗等生物制品的处罚行政处罚《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非法经营、出售用于预防传染病菌苗、疫苗等生物制品的,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处相当出售金*倍以下的罚款,危害严重,出售金额不满****元的,以****元计算;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行政处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个体行医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报、漏报、迟报传染病疫情的处罚行政处罚《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个体行医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报、漏报、迟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限期内不改的,可以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对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可以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人类精子库,采集、提供精子的非法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处罚行政处罚《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人类精子库,采集、提供精子的非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罚;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的规定处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技术的非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处罚行政处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非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罚;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的规定处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二)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四)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或者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五)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六)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处罚行政处罚《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九条: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条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认可或者批准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资质认可或者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二)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处罚行政处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对供水单位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处罚行政处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二)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三)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四)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处罚行政处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元,或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处罚行政处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责令其停止使用、封存设备。处理情况应通过媒体公布。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有权没收其所获取的相应检查治疗收入,并处以相应收入*倍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使用淘汰机型和不合格的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淘汰机型和不合格的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封存该设备,吊销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有权没收其获取的相应检查治疗收入,并处以*倍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聘用不具备资质人员操作、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机构的处罚行政处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聘用不具备资质人员操作、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封存其大型医用设备,并吊销《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处罚行政处罚《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等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一)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医师和药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一)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二)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三)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情节严重的处罚行政处罚《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由所在医疗机构或者其上级单位给予纪律处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处罚行政处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款: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的处罚行政处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三款: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违反规定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处罚行政处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八十条 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依法取得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或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等资格的单位,倒卖、转让、出租、出借、涂改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行政处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依法取得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或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等资格的单位,倒卖、转让、出租、出借、涂改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原审批部门吊销相应许可证明文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三条: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相关诊疗活动,给予警告,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吊销其执业证书。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精神卫生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精神卫生法》第七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责令有关医务人员暂停*个月以上*个月以下执业活动:(一)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作出诊断的;(二)对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未及时进行检查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处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有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一)违反本法规定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的;(二)违反本法规定,强迫精神障碍患者劳动的;(三)违反本法规定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外科手术或者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四)违反本法规定,侵害精神障碍患者的通讯和会见探访者等权利的;(五)违反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违反规定开展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等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精神卫生法》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暂停*个月以上*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营业执照:
(一)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的;
(二)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在医疗机构以外开展心理治疗活动的;
(三)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从事精神障碍的诊断的;
(四)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具处方或者提供外科治疗的。
心理咨询人员、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在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活动中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三)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四)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五)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的;(六)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元以上*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三)未按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四)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号)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二)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的;
(三)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处罚行政处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 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的; (二) 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 (三)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 (四)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 (五) 发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 (六) 发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七)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对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未指定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
(二)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的;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混乱的;
(四)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或者未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给予处分:(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二)未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适宜性审核,情节严重的;(三)非药学部门从事抗菌药物购销、调剂活动的;(四)将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情况与个人或者科室经济利益挂钩的;(五)在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使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抗菌药物的;(三)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的品种、品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乡村医生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师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审核、调剂抗菌药物处方,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照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的;
(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未经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的处罚行政处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不符合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医药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医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审批机关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消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一)不符合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未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医药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中医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审批机关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消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二)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未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医药法》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中医诊所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管理工作。医疗机构聘用上述不得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或者由原备案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医药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规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由中医药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或者责令停止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材料载明的要求配制中药制剂的,按生产假药给予处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号)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二)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的;
(三)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处罚行政处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 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的; (二) 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 (三)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 (四)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 (五) 发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 (六) 发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七)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单位或者个人从的处罚行政处罚《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没收其全部毒性药品,并处以警告或按非法所得的*至**倍罚款。情节严重、致人伤残或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生活饮用水在生产、输送过程中被污染,可能引发传染病流行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事件的强制措施行政强 制《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对生活饮用水在生产、输送过程中被污染,可能引发传染病流行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事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已造成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引发传染病流行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责令责任单位立即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一)停止供水; (二)封闭供水设施,封存有关供水设备及用品; (三)控制、排除污染源; (四)切断污染途径; (五)对供水设施及用品进行清洗、消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集中式供水单位停止供水时,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解决临时供水,并予以公告。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消毒处理的,采取强制消毒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 制《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采取查封、晢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 制《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可以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当予以销毁;对未被污染的食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的查封、扣押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 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项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对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情况,现场监测,调查取证;(二)查阅或者复制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样品;(三)责令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四)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五)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的封等存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 制《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以封存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经检验,属于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应当进行卫生处理或者予以销毁;对未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及时解除封存。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强制措施行政强 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接到关于实验室发生工作人员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泄漏事件的报告,或者发现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造成实验室感染事故的,应当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构依法采取下列预防、控制措施:(一)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三)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四)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五)进行现场消毒;(六)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扑杀等措施;(七)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或者兽医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患有疫病、疑似患有疫病的动物,诊治的医疗机构或者兽医医疗机构应当在*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小时内通报实验室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接到通报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拒绝隔离、治疗、留验的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以及拒绝检查和卫生处理的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交通工具、停靠场所及物资,采取强制检疫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 制《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第十条 对拒绝隔离、治疗、留验的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以及拒绝检查和卫生处理的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交通工具、停靠场所及物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应当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采取强制检疫措施;必要时,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公安部门予以协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加收滞纳金行政强 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行政征收《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生育以及非婚生育、违法收养子女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务院和省的规定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供水单位卫生安全检查行政检查《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由该行政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由供水单位所在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该供水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铁道、交通、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定期对供水单位的卫生安全工作以及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设备、设施等进行监督监测和检验评价。在枯水期、丰水期、传染病流行期,应当增加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监测频次。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检查时,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供水单位报送有关材料;供水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受理对违反生活饮用水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一)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履行本法规定的传染病防治职责进行监督检查;(二)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四)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五)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六)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传染病防治重大事项的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社会抚养费征收监督检查行政检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财政、计划(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电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个体行医医师监督检查行政检查《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需会同开展监管的部门)钟山区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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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诉渠道一栏需填写举报单位及电话(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