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2月1日起 特定区域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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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市广播电视台举行新闻发布会。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火灾和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自*月*日起,在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据了解,自****年我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以来,广大群众遵守规定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噪音污染得到不断改善。但是,违规燃放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据统计,近三年,接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报警****起,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起。为巩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活环境,预防火灾和公共安全事故,市政府决定,对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由限放改为禁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月**日表决通过的《关于在特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布了《关于在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放区域为: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及衡南县三塘镇鳌兴村区域。对违反禁放规定的,一律公开曝光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公安机关对举报者奖励人民币***元。举报电话:***。对劝阻、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据了解,禁放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衡政通(****)**号)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范围内进一步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衡政通(****)*号)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