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关于“福建省公安民警商业补充保险项目”(编号:2018-fzsc496)项目采购信息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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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更正事项及内容:
各供应商:
现就“福建省公安民警商业补充保险项目”(编号:****-FZSC***)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部分内容更改通知如下: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
*、报价资格标准 a条款调整为:报价人须提供****年度或****年度审计报告、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报价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删除评标条款B*“人寿保险”字样。
*、磋商文件第**页“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下《道理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更改为:“按照行业伤残评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号)执行”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注:以上更正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报价供应商有约束力。
二、 项目名称: 福建省公安民警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三、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福建省公安厅/林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号华林大厦**层****室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
******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