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庐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庐国土资公告 [2018]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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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庐国土资公告 [****]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庐江县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庐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出让方式序号土地座落地块编号四至范围土地面积 规划用途出让年限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参考地价 (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万元)拍卖*石头镇步行街以南庐江县****-**#东至:现状住宅****㎡(*.**亩)居住用地**年≤*.*≥**%≤**%****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步行街备注:竞买人不足*家(不含*家)的,直接转为挂牌,挂牌公告到期后,由县土委会集体决策现场竞价成交或取消供应。竞买人资格中******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竞买登记*、竞买人须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庐江县国土资源局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 *、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四、拍卖时间和地点*、拍卖日期暂定为****年**月**日下午 *:**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拍卖地点: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庐江县城东新区晨光路与经三路交叉口东方水岸办公楼。五、其他*、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庐江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号)文件要求,在签订出让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绿化及铺装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批备案)。*、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市规委会****年第五次主任会会议纪要》要求,就“加强对上市地块周边情况调研,若因日照原因,导致地块容积率受损,结果由竞得人承担”作出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开工建设,*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号文件要求,予以认定并追究违约责任。 *、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国土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否则,自合政办〔****〕**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年内,竞得人及******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按《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要求,持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用地红线图,向供电部门申请编制供电电源方案。*、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年**月*日开始实施的《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石头镇政府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规〔****〕***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号),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本出让方案经县土委会审定后,开竣工时间、建设周期等要求随出让公告一并公示,土地上市成交后,竞得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领取出让文件及竞买申请、报名地点: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西侧、迎松路北侧庐江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伟、孙文 庐江县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