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关于下达2019年度老区扶贫建设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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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财社[****]*号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老区办 关于下达****年度老区扶贫建设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老区办《关于提前下达****年度老区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有关乡(镇)老区扶贫建设资金**万元(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应根据《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和《省财政厅、省老区办关于印发福建省革命老区扶贫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老区办关于印发宁德市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福鼎市财政局、福鼎市老区办关于印发福鼎市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在市财政下达资金后及时将资金(按项目)下达到具体实施单位,不得改变用途,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加强监管,做到收支严明,票据规范,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二、各相关乡镇应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老区的扶持力度,确保建设项目的完成。 三、具体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附件:****年度老区扶贫建设资金分配表。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老区办 ****年*月**日 主题词:财政 扶贫 资金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省老区办,福鼎市市委办,福鼎市政府办,肖剑华副市长,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存档。 福鼎市老区办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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