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1月23日—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等2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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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兼传真:****-*******(*******)通讯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号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区环保局窗口邮 编:**********年*月**日—**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关于《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广利环审批〔****〕*号****-*-***关于暂缓审批路桥钢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通知广利环审批〔****〕*号****-*-**附件:广利环审批〔****〕*号.pdf广利环审批〔****〕*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