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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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人才培训中心*.深圳市南山区美都美容美发培训中心*.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乐之友”男声合唱队*.深圳市南山区民营企业家商会*.深圳市南山区女经理,女厂长发展促进会*.深圳市南山区女医务工作者协会*.深圳市南山区医学会*.深圳蛇口集邮协会*.深圳市南山区集邮协会**.深圳市南山区家庭教育促进会**.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志愿者协会**.深圳市南山区国际标准舞学会因无法与上述**家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爱心大厦***联系电话:********,***********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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