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河阳古民居景区陈列馆建设(哲六十七公祠布展)工程 磋商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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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缙云县******的委托,对河阳古民居景区陈列馆建设(哲六十七公祠布展)工程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浙鼎峰【****】-**
*.采购项目:河阳古民居景区陈列馆建设(哲六十七公祠布展)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被列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cn/new/)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以通过)。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月*日每天*:**-**:**,**:**-**:**(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年*月*日为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交纳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
*.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李彬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江滨巷**号***室)
**.*. 采购人名称:缙云县******
联 系 人:陈星毓 联系电话:***********
地 址:缙云县新建镇河阳村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缙云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胡柳青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本公告网址:
***.******.***.cn、http://***.******.***/jyweb
**.特别提醒: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cn)”上进行注册登记。
缙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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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