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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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县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滁州市关于印发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和管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条件,现对其保障金退还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来安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投诉,投诉电话:****-*******。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 *******#、*#厂房 ****** 来安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