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南漳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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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新闻网讯(通讯员 董志强)日前,南漳法院执行干警赴东巩某村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腾退工作进展十分顺利。执行完毕后,申请人在电话里道谢不已。 据悉,赵某于****年外出务工至****年回家,邻居严某在此期间将木柴等杂物堆放在赵某家房屋南山墙屋檐下,遇到下雨天气,雨滴落在木柴等杂物上溅水侵蚀土墙,不利于赵某对房屋的修缮。经过交涉,严某拒绝搬走杂物,一来二去,双方积怨重重。赵某遂于****年*月诉至南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严某将堆放在赵某房屋南山墙外屋檐下的一堆木柴等杂物搬走、停止对赵某房屋的侵害,排除对赵某房屋的妨害。判决生效后,严某根本没有任何执行的迹象,赵某遂向南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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