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孜《闲置土地认定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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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下列四宗地(见统计表)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期满两年以上未动工开发;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不足总投资额**%,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以上的情况,已构成闲置土地。我局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号令)第二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闲置土地认定书》,认定下列四宗地为闲置土地,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岳普湖县新城区市政大道**号
比里克孜 联系电话:***********
岳普湖县国土资源局
****年* 月 ** 日
岳普湖县闲置土地认定统计表序号企业名称土地位置占地面积(公顷)约定开工时间批准用途供地方式开发利用情况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编号*******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兴业路以北******-**-**工业用地挂牌出让闲置岳国土闲定字【****】*号*******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泰岳大道以南**.******-**-**工业用地挂牌出让闲置岳国土闲定字【****】*号*******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新矿路以东**.******-**-**工业用地挂牌出让闲置岳国土闲定字【****】*号*******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惠民路以北**.******-**-**工业用地挂牌出让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以上岳国土闲定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