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公易土仲恺(2018)034号 GZK2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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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已成交)公告编号:惠公易土仲恺(****)***号挂牌起始时间:****-**-** **:**:**挂牌编号:GZK****-**挂牌截止时间:****-**-** **:**:**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注册资金(万元):*.******宗地使用权面积(m*):*****.**是否有底价无底价最高报价:****.****** 万元成交时间:****-**-** **:**:**竞得人:******成交价:****.****** 万元土地规划指标地块规划编号:ZK**-**土地位置:仲恺高新区**号小区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土地用途:科研及商服用地规划建筑总面积(m*):≤*****(其中:科研计容建筑面积≥*****㎡、商服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土地使用年限:科研**年、商服**年其中住宅总面积(m*):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开发程度: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缴交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二)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挂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出让宗地相关信息,如对网上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对本次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无异议。(三)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实行网上成交后审查制度,竞得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具备竞买资格的,电子挂牌交易不成交,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地块出让条件*.该宗地范围内建设项目拟规划建设高度为***m或以上的综合性智能化高端科研办公大楼。建设运营内容包含:创业创新广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企业总部办公区,企业技术研发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该宗地范围内建设项目建成*年内,需引进不低于***家金融机构(指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持牌类金融机构以及小贷、融担、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地方资产管理等类金融机构),引进不低于**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或股权投资基金(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证券期货投资基金),基金总实缴规模不低于**亿元; *.竞得人需负责代建筑宗地西面的生产科技文化公园,并且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园面积约为*.*万平方米,要求绿化面积不少于**%,其中乔木不少于绿化面积的**%。公园的设计方案需向区公用事业办报备。(五)该宗地产权清晰、征地有关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不存在任何纠纷,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基本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条件;(六)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七)非仲恺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竞得土地后*个月内在仲恺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八)竞得人所缴的竞买保证金的**%转为履约定金,余款转为预付地价款。未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违法违规竞买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后予以退还。(九)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